海淀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13 | 浏览次数:次 |
海淀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6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王彩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海淀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年6月20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海淀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严肃审计整改、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现将我区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审计报告,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问题、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区审计局做好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本次预算执行审计在对区财政局组织区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同时,重点对16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覆盖率为20%;依法出具审计报告17份,出具审计决定5份。2016年度开展的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出具审计报告3份。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明确指出了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要求。
为推动整改,区审计局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向社会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及所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以公开促进整改;加强日常业务培训指导,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今年7月至11月,区审计局集中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整改问题的单位逐个进行了回访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总体看,涉及整改问题的单位积极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较好。对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事项,相关单位已通过上缴资金、调整账务处理等方式整改;对内部管理控制方面的问题事项,已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补办手续等方式整改;对资产管理核算方面的问题,通过清登入账、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等方式整改。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水务局等部门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制订、完善了《海淀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工作措施》《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与执行实施细则》《海淀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等9项制度。截至2017年11月末,相关单位通过积极消化存量资金、及时上缴结余结转、调整规范账务处理等方式整改金额共计970408.66万元,审计整改到位率98.32%。其中:上缴财政7652.77万元、调整相关账目54204.78万元、消化盘活存量资金908551.11万元。还有少部分因项目推进难度大、需要今后完善和细化管理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了整改方案,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工作,逐条研究,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1.关于部门存量资金实际盘活消化效果有待加强的问题
区财政局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手,多措并举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和存量消化。一是牵头制定《海淀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工作措施》(海政办发〔2017〕 22号),重点细化完善支出的高位调度机制、部门支出主体责任、部门间联动配合等措施。二是修订并印发《海淀区预算支出进度考核管理办法》(海财预〔2017〕252号),实行部门综合和重点项目双重考核排名通报,加大问责力度。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蹲点帮扶和跟踪督导机制,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四是督促预算单位定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对确定无法支出的财政资金及时收回或调整用途,从而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截止2017年10月末,各部门逾期未能执行的累计结余资金81.29亿元由财政部门统一收回,调整用于区委区政府其他重点工作任务。
同时,区财政局结合2018年预算编报工作改进预算管理。一是提前下发预算编制通知,以督促各预算单位提前着手做细预算编制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并将上年度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全部纳入次年的财政绩效评价。三是将节能减排、智慧海淀、产业发展等以往由财政安排专项切块资金调整为年度重点项目纳入部门预算安排,实行项目库管理,减少财政预留资金规模及待分资金规模,从分配机制上推进预算执行效果。四是对涉及多个年度的项目,要求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分年度申报预算,促进项目库动态储备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减少跨年度项目预算资金结余结转规模较大问题。
2.关于个别部门政府性基金项目执行过缓的问题
区财政局要求预算单位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截至2017年11月10日,土储海淀分中心永丰产业基地(新)H地块前期成本返还等8个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已形成实际支出94444.7万元,支出完成86.10%,剩余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尽快拨付。下一步,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基金项目的监管,加大对基金项目支出进度的考核,确保政府性基金的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区财政局、区国资委于今年6月联合印发了《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与执行实施细则》(海财企〔2017〕333号),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报与执行,明确工作流程;并围绕新增的预算工作流程、预算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等重点工作环节对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题培训。
区国资委还就项目执行及其他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督导,约谈企业主要领导,要求切实整改到位。目前,西农投资已完成项目内容调整备案工作,海房集团注册资本金增资手续已办理完成,海国鑫泰等4家企业未按规定科目核算的问题已全部调整了相关账务。
4.关于部分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区财政局对往来款进行了认真梳理,至2017年7月末已全部完成对审计提出的3352.7万元待清理资金的分类处理工作。其中:企业退回的国家补助资金等3343.41万元,依据市财政局对基建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要求,已收回国库统筹安排;划回财政专户1.93万元;退回预算单位7.36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6家一级预算单位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有的单位成立了整改小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切实落实整改责任;有的单位从加强管理、组织业务学习等方面着手,强化责任意识;有的单位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控执行力,防范问题发生。截止目前,各相关单位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4307.43万元,调整账务资金5.14亿元。涉及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完整等需要今后持续改进、完善管理的问题,区审计局明确提出审计意见,要求相关单位制定、完善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区审计局将继续进行动态跟踪,加强审计整改督导检查,加强对普遍性问题的综合分析,促使各部门和单位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1.关于部分单位预决算编制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针对预算文本编制细化不够及业务费未能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编制的问题,马连洼街道、区司法局已组织预算编制培训学习,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规范项目文本填报,精编、细编项目支出明细;明确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项目预算分阶段执行计划中的任务目标、进度安排、用款计划等内容,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针对预决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中关村街道今后将认真核对会计资料,完整、准确编制预决算;区工商联、区信访办、区司法局、马连洼街道今后将严格按照分类编制采购项目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年度计划和资金安排,切实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不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2.关于预算执行规范程度有待提高的问题
针对部分单位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年末结余结转较大的问题,清河街道、曙光街道、青龙桥街道等8家单位对72个项目资金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区分不同情况处理。截至目前,根据项目进展已实际支出1215.39万元,区军休办还有161.42万元需要按项目进展继续支付;上述项目确认形成结余的资金3570.12万元已上缴财政统筹安排。
针对项目资金未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范围和用途使用的问题,区体育局、区工商联、八里庄街道等9家单位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今后将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管理制度,按照项目预算内容和标准安排使用资金;针对项目经费与基本经费混用的问题,区民宗侨、区信访办、区安监局、区工商联今后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年度预算,严格按照批准的基本支出预算执行,做到专款专用;针对购置办公家具及法律服务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马连洼街道党工委会研究决定,对涉及的主管领导及两位科长通报批评,个人写出书面检查,单位今后将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学习,对达到采购标准的事项严格执行定点采购,杜绝以后年度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关于财务及资产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新闻中心、中关村街道、八里庄街道积极梳理往来款项,已将737.31万元挂账资金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针对部分资产未计入资产账的问题,区体育局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对已办理竣工决算并投入运营、未及时作资产反映的温泉体育中心已按工程成本51128.02万元纳入固定资产核算;清河街道等6家单位对未入账资产306.05万元已作相应的账务调整。
针对部分大额支出集体决策及审批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区国资委、区军休办完善了内控制度,明确规定对限额以上的支出严格履行会议审议程序,确保每一笔重大经济事项均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生活垃圾分类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工作推进中形成的部分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委已要求相关街道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按资产进行核算,加强实物管理。5个街道购置的63辆垃圾运输车已全部入账,调整账务金额37.42万元。
2.针对监管、指导和考核工作还需加强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委表示将加强合同执行期间的履约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相关内容约定,提高合同执行的规范性。同时,要求第三方机构完整留存检查资料,做好交接。
3.针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委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各街道加强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分析,强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预算调整,应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调整变更,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各单位结存的项目资金按照我区财政性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要求,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4.针对关于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总体效果欠佳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委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增强垃圾分类投放意识;二是要求物业单位落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明确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地点,建立分类收集贮存地点、清运时间、管理作业责任等日常管理制度;三是对物业单位或专业公司分离出的厨余垃圾按量予以补贴,鼓励社会单位参与垃圾分类,提升垃圾分类效果;四是实现了对厨余收运车辆作业的全过程数字化和信息化监管,确保环卫部门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厨余垃圾分类运输工作;五是分类出来的厨余垃圾单独收运至终端进行资源化处理。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移交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业务账务处理不及时的问题,随着新农合工作由卫生部门向人力社保部门的顺利移交,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调查结果,按照区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区审计局在2017年第2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了海淀区自然资源资产专项调查情况。会议要求,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对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作用,要切实增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要在此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搭建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区审计局对会议相关要求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检查。
区水务局成立区、街镇河长制办公室并推动出台了《海淀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京海办发〔2017〕33号)及《海淀区河长制会议制度》等6项配套制度,实现了三级河长全覆盖;建立起河湖管护创新精细化管理平台,推进河湖确权划界、涉河审批、河湖巡查、执法监管等工作,加强水环境保护。落实“水清岸绿”行动计划年度任务,2017年上半年已治理河道13条,治理长度39.3公里。南沙河断面考核未达标的问题得到改善,出境断面水质10月、11月连续两个月达标。
区园林局通过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建设、持续加强行业和行政监管、加强林政执法、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等措施,扎实推进园林绿化体系建设。根据区园林局的统计结果,2016年完成绿化面积299公顷,其中新建绿地18公顷、改造绿地81公顷,森林健康经营200公顷;全区绿化覆盖率52.17%,森林覆盖率35.78%,绿地率48.75%,人均绿地面积35.26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73平方米,各项指标较2015年均有所提升。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促进被审计单位即审即改,保障项目正常推进。个别片区供电负荷不足、设备供应及安装人员不足影响工程进度、个别监理公司工作落实不到位、拆迁补偿资料不全及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已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及时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依法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